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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检察院部署启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

文章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26-03-06 15: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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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偃师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院部署要求,部署启动全院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必须把这次学习教育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深刻回答“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问题。全院上下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上级部署上来,以高度政治自觉抓好学习教育。

会议强调,要紧扣学查改一体,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把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作为重点,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从思想根源拧紧“总开关”,摒弃重数量轻质量、重显绩轻潜绩、唯数据论等偏差,树牢为民、务实、清廉的政绩导向。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纠政绩观错位、权力运行不规范、司法为民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深入一线、听取民意,见人见事见思想,找准病灶、挖深根源,不回避、不遮掩。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清单、挂账销号,以制度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会议指出,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学习教育落地生根。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各部门负责人守土尽责,形成党组牵头、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把学习教育与维护安全稳定、优化营商环境、办好民生检察、加强队伍建设紧密结合,以学习教育促履职提升,以工作实绩检验学习成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党组要带头讲政治、守规矩、重实干、严自律,带头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营造求真务实、担当作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院领导班子成员、专职检委、各部门负责人及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